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《中学生守则》的规定,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《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》(试行)对学生行为评价的具体要求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如下的学生行为评价量化考核细则:
一、学生行为评价扣分规定
A级 指标 |
B 级 指 标 |
扣分 标准 |
备注 |
校园秩序 |
1、在校园内不佩戴学生证(以学校通知要求为准)。 2、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、出入学校大门不下车、落车不上锁。 3、燃放鞭炮、吹口哨、说脏话。 4、同学之间发生争吵、骂人现象。 5、公共场所喧哗起哄。 6、撕布告、涂改通知或通报,书写侮辱他人的字画。 7、看不健康书籍、录像,私自外出看电影、进歌舞厅等。 8、吸烟、喝酒、赌博、进网吧。 9、上课或者自习课期间,在校园内闲逛 10、私藏刀具等违禁物品。 11、男女交往违背公开性、群体性原则,出现不文明的行为。 12、损坏公物,损坏花草树木。 13、有盗窃行为。 14、使用假证件。 15、打架斗殴。 16、打群架或找外人打同学。 |
1分
1分 1分 1分 1分 1分
2分 2分 2分 4分
4分 4分 4分 4分 4分 8分 |
1、违反第11条者,由家长带回教育,情节严重者劝退。 2、违反第12条者,要按照规定赔偿。 3、违反第13、第15、第16条者除了按照《临沂第二中学对学生违纪的处理规定》进行处分外,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、司法机关处理。 |
课间操与集会 |
17、课间操迟到早退,不认真做操,喧哗打闹。 18、集合慢,队伍不整齐。 19、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,站姿不规范,着装不整洁、不得体,不严肃。 20、不参加学校举行的集体活动或参加活动期间说话、看书籍、吃东西、剪指甲、睡觉、乱喊叫、乱鼓掌、吹口哨等。 21、无故不上课间操,不参加集体活动者。 |
1分 1分
1分
1分 2分 |
课间操、集会请假的需持班主任或年级主任签字的请假条,否则按规定扣分。 |
教室秩序 |
22、从教学楼向外泼水、扔东西。 23、迟到、早退、喧哗、下位等。 24、在教室或者楼道内,追逐打闹,打球、踢球者 25、上课或自习课期间睡觉、看杂志、听音乐、玩 手机、起哄、打牌、下棋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。 26、不按要求及时撤离教室,最后撤离教室不关灯, 不锁门。 27、旷课一节。 |
1分 2分 2分
2分
2分 4分 |
学生请假离开学校,班主任或者年级主任签批,应上交门卫自己的请假条,并做好出入校门登记。 |
公寓 秩序 |
28、宿舍内打扑克、下棋,向外泼水、扔东西。 29、两睡期间进行体育活动,随便出入、喧哗,熄 灯后点蜡烛,玩手机游戏,离开宿舍不锁门。 30、不服从值班人员管理,不按时就寝。 31、私自带外人进出宿舍,留外人住宿,私用电器。 |
1分
2分 2分 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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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厅 秩序 |
32、不按时就餐、不排队购买饭菜、随地泼水、倒剩菜、浪费水电饭菜。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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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 |
33、环境卫生:值日生打扫卫生不及时,楼梯地面有尘土、纸屑,墙裙有痰迹、污迹,墙壁有鞋印、球印、蜘蛛网,路面、地面尘土厚,路面、地面、绿化带内有纸屑、塑料袋等。 34、教室卫生:值日生打扫卫生不及时,地面及走廊有纸屑、尘土,教室内垃圾不清理,墙壁乱画、有蜘蛛网、有痰迹、污迹,门窗玻璃不明亮、窗台有灰尘,灯棍、电扇、电视机有灰尘,黑板乱画、乱写、书籍摆放乱。 35、宿舍卫生:值日生打扫卫生不及时,门窗、地 面不干净,墙裙有痰迹、污迹,有蜘蛛网,灯具有痰迹,住宿生个人墙壁乱贴乱画,不叠被褥、床铺不整洁、物品摆放不整齐。 36、随手乱扔垃圾、纸屑、果皮等。 37、在教室、楼道内、宿舍楼内墙壁上留下球印或者脚印者,乱吐口香糖者。 38、在课桌、橱子、墙壁上乱涂、乱画、乱刻。 |
1分
1分
1分 2分
2分 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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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仪与行为规范 |
39、对老师和同学语言行为粗俗、轻浮,不尊重他 人。 40、穿背心、拖鞋进入教室,穿奇装异服、留怪异发型、染发(彩)、佩戴耳环、戒指等饰物、背长带包。 41、不讲诚信,编造谎言,随意给老师、同学起外号的。 42、考试作弊。 43、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,顶撞辱骂教职工。 44、殴打教职工。 |
1分
2分
2分 4分 4分 8分 |
违反第42、第43、第44条者除了按照《临沂第二中学对学生违纪的处理规定》进行处分外,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、司法机关处理。 |
二、学生行为评价加分规定
类别 |
级别 |
备注 |
文 艺 类 |
1、参加校级文艺演出,每人次 1分; 参加市级文艺演出,每人次3分; 参加省级的文艺演出,每人次5分; 参加国家级的文艺演出每人次8分; 2、参加校级歌咏比赛、诗歌朗诵、文艺汇演、合唱比赛等文艺活动获奖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。 市级: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; 省级:一等奖7分,二等奖6分,三等奖5分, 国家级:一等奖10分,二等奖9分,三等奖8分。 |
1、参加演出和获奖不重复加分。 2、市级以上文艺活动要分别获得市教育局、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认可。 |
体 育 类 |
1、参加校运动会、广播操比赛、军训汇报、拔河比赛、接力比赛、篮球比赛、乒乓球比赛、足球比赛等体育类比赛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; 2、代表学校参加市、省、国家参加运动会和单项比赛,每人次分别加3、5、8分; 3、代表学校参加市、省、国家参加运动会团体项目的: 市级: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; 省级:一等奖7分,二等奖6分,三等奖5分; 国家级:一等奖10分,二等奖9分,三等奖8分。 |
1、参加比赛和获奖不重复加分。 2、获得省、国家级别的奖项,政教处将提出通报表扬,并给予宣传。 |
活 动 类 |
1、参加学校组织的书画比赛、辩论赛、摄影展、征文大赛等文学、艺术活动类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。 2、 代表学校参加市、省、国家组织的书画比赛、辩论赛、摄影展征文大赛等文学、艺术类活动的: 市级: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; 省级:一等奖7分,二等奖6分,三等奖5分; 国家级:一等奖10分,二等奖9分,三等奖8分。 |
获得省、国家级别的奖项,政教处将提出通报表扬,并给予宣传。 |
科 技 类 |
代表学校参加校、市、省、国家的建模比赛、科技发明制作,航模比赛、机器人大赛等科技类比赛活动的: 校级: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; 市级: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; 省级:一等奖7分,二等奖6分,三等奖5分; 国家级:一等奖10分,二等奖9分,三等奖8分。 |
获得省、国家级别的奖项,政教处将提出通报表扬,并给予宣传。 |
竞 赛 类 |
代表学校参加中学生数、理、化、生物、英语、计算机等奥林匹克竞赛或者联赛的: 市级: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; 省级:一等奖7分,二等奖6分,三等奖5分; 国家级:一等奖10分,二等奖9分,三等奖8分。 |
获得省、国家级别的奖项,政教处将提出通报表扬,并给予宣传。 |
好 人 好 事 类 |
1、对学生拾金不昧、捡到东西交公或者交给失主,由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政教处按照实际情况给出1-5分的加分。 2、主动帮助班级、年级、学校完成一些事务,由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政教处按照实际情况给出1-5分的加分。 3、在校外做好事,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,酌情给予5-10分的加分。 4、对见义勇为的学生,按照情况的不同,根据影响的大小,由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政教处酌情给予1-10分的加分。 |
出现重大的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等行为,政教处将提出通报表扬,并给予宣传。 |
劳 动 类 |
1、参加社区服务,每人次1分; 2、参加公益性活动,每人次1分; 3、参加学校、年级布置的额外劳动,每人次1分。 4、其它未能说明的情况,由政教处和年级、班主任会商,酌情给予加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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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评分方案
1、学生的实际得分为:ZF=100-KF+JF,其中ZF为学生本月的总分,KF为本月的扣分,JF为本月的加分。每月初第一个班会,班主任要按时公布学生素养评价量化月积分。
2、学生一个学期的每个月ZF之和为本学期学生的量化总积分,作为学生期末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。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公布学生的总积分。班主任每月初和期末放假前,要将学生素质评价量化进行统计,并妥善保存,将统计表及时上报年级、政教处存档。
3、以上个人加分和扣分的信息,涉及到年级和政教处的检查内容的,年级和政教处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班主任,班主任也要及时把一些重要信息向年级和政教处汇报,便于处理和解决。
4、对于上面方案中未能涉及到的内容,由班主任、年级、政教处共同协商解决。
5、学生素养评价实行月评价制度,月量化积分100分以上的同学,班级通报表彰;95分以上(含95分)为月优秀;90—95分(含90分)为月良好;85—90分(含85分)为月一般;85分以下为月差。特别说明:单项一次性扣分4分(含4分)以上者不得被评为优秀。
6、学生素养评价量化考核情况,是学生家长了解学生在校表现的主要内容,期末放假前,年级、班级要以适当形式向学生家长告知。
7、学生素养评价量化考核情况,将如实记入《高中学生成长记录袋》,填入《山东省高中学生发展报告》中,若影响学生正常高中毕业,责任自负。
8、本方案为讨论稿,政教处有权修订和解释,欢迎广大班主任提出合理化的建议。
临沂第二中学
2022年9月1日